近日,一名網友發布視頻稱,去廣州長隆樂園參加完活動后,需卸妝才能進地鐵站。視頻畫面顯示,地鐵站進站口擺放了卸妝臺,有部分乘客在卸妝。10月16日,廣州地鐵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妝容較“恐怖”,有可能影響車內秩序,會請乘客卸妝后再進站,現場會提供一些卸妝物品。(10月19日《齊魯晚報》)
眾所周知,地鐵站是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在這樣的環境內出現“恐怖”妝面,不僅有悖公序良俗,還容易引發乘客圍觀、恐慌,而且帶來的潛在危險也不容忽視——地鐵站空間相對封閉,或許會因為一位乘客的奇怪舉動、過激語言而迅速引發慌亂,甚至造成踩踏事件。因此,廣州地鐵站禁止化“驚悚妝”的人員進站乘車是合理的。
地鐵站內出現“恐怖”妝面,在一部分人看來可能是行為藝術。誠然,行為藝術在藝術展廳等特定場合是可以的,但若將其放置公共場所,顯然應該照顧到其他人的感受和情緒。更何況,地鐵站內有兒童、老人、孕婦等特殊群體,相較于中青年,他們的接受度更低,容易受到驚嚇,一旦發生意外,后果難以預判。
廣州地鐵在對“驚悚妝”說“不”的同時,還提供了周全的服務——在站內設置卸妝水、卸妝棉、紙巾、清水等物品。這一系列細致、貼心的行為,體現出其服務意識和人文關懷,值得肯定。
當然,在理性看待禁止乘客化“驚悚妝”進地鐵站之余,也需要有更多考量——每個人對于“恐怖”形象的接受度不同,該如何判定“恐怖”妝面或裝扮“鬼怪”等驚悚形象?對于其他特殊妝容、特殊裝扮的人員是否被允許進站乘車?會不會出現誤解和誤判等情況?
近年來,地鐵站頻頻出現引起爭議的行為,這也提醒相關部門要完善相關管理規定,及時加強教育宣傳,加大懲罰力度。與此同時,乘客也不能因“法無禁止皆可為”,就打著“行為藝術”的幌子,忽視行為尺度。
歸根結底,只有社會各界人士一同努力,才能營造出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公共場所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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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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