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開展“金法靂劍之秋季攻勢”集中執行活動。早上9點,執行局副局長賈威現場做動員講話,強調全體干警要堅持文明規范執行,堅決打擊惡意規避執行、逃避執行、拒不執行行為,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隨后,執行干警兵分多路,奔赴執行現場。截至下午5點,此次集中活動共執行完畢25件,執行和解14件,拘傳、拘留25人,騰空房屋7套,執行到位金額310萬余元。
2020年,張某入職某設計研究院鄭州分公司,負責前臺、考勤、檔案管理等工作, 2023年,公司突然告知張某要對其降薪,張某得知后提出異議,但遭到了拒絕。當日,公司就通知張某要辭退他,雙方就勞動關系解除未能協商一致。
隨后,張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雙倍工資及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審查后認為,張某在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并無不當之處,公司無正當理由對張某進行降薪、辭退,張某的合法權益遭受了損害。經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裁決,因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由設計研究院鄭州分公司向張某支付經濟補償金,共1萬余元。仲裁裁決生效后,設計研究院鄭州分公司仍未履行義務,張某遂向金水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人張少岑接手該案后,第一時間向被執行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告知其不執行仲裁裁決的法律后果,但該公司認為其對員工進行薪資調整是其經營自主權的體現,拒絕支付張某經濟補償金。
為及時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張少岑多次聯系該公司負責人,耐心向其釋法明理,該公司先后分三筆履行了3000余元。但剩下的6000余元,該公司卻遲遲未履行。張少岑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再一次聯系到公司負責人,告知其若不及時履行義務將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甚至還有可能面臨罰款、拘留的后果。
公司負責人在了解到“失信”懲戒的嚴重后果后,于活動當日主動支付了剩余6000余元,至此,該案全部執行完畢。
在此,法官提醒大家,求職時,一定要通過正常的信息渠道了解招聘信息;入職后,要注意核實招聘單位資質,提高辨別和防范意識,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過程中,如果遇到問題注意留存證據,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用人單位也要增強法律意識,規范用工,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按時發放工資和繳納社保,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下一步,金水法院將持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全方位營造執行威懾,依法遏制和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切實辦好案件,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廖媛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