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檢驗檢測、認證活動,加強對檢驗檢測、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1月10日,據省政府辦公廳消息,《河南省檢驗檢測認證服務發展與監督管理辦法》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檢驗檢測、認證活動應當遵循守法誠信、客觀獨立、科學準確、公開公正的原則。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及其人員應當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或者認證結果負責,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辦法》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推進區域檢驗檢測、認證一體化協同發展,推進資源共享、平臺共用、結果互認。鼓勵社會各方采用認證手段提高管理水平;采信國家推廣的重點領域認證結果,優化營商環境,便利貿易往來;采購國家推廣的認證產品,推動高質量發展。鼓勵認證機構擴展高端品質認證和新型服務認證業務,開展綠色有機、智能家電、物聯網產品、機器人等高端產品和健康、教育、體育、金融、電商等領域服務認證。
《辦法》明確,支持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完善檢驗檢測、認證數據信息收集、處理上報和全過程追溯制度,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實施分類精準監管、數據信息共享,強化數據分析和運用,提升智慧監管水平。
《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圍繞鄉村振興、制造業升級、服務業提質等發展戰略,支持檢驗檢測、認證體系建設,推動制定引領行業發展的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標準,促進產業升級。
支持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拓寬合作與交流渠道,強化“一帶一路”建設、跨境電商質量認證和檢驗檢測技術服務。
《辦法》明確,任何法人、組織和個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進行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認證機構應當公開認證領域、認證規則、認證證書樣式、認證標志樣式、認證收費標準等信息,并對公開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記者 袁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