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足豫劇發展現狀和實際,推進豫劇的保護傳承、創新發展和傳播交流,近日,我省發布《河南省豫劇保護傳承發展條例(草案)》,11月18日前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加強豫劇演出、展示、傳習場所建設
《條例》指出,豫劇的保護傳承發展,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立足國際國內演出市場,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
應當將豫劇保護傳承發展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資金支持豫劇劇目創作、惠民演出、賽事展演、資源調查、人才培養、理論研究、藝術創新、傳播推廣、交流合作等項目。加強豫劇院(場)建設,配套排練、展示、舞美設施設備存放等場所館建設。
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免費或者優惠為豫劇文藝院團開展演出活動提供場地支持。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豫劇保護傳承發展工作。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豫劇藝術表演團體,成立豫劇社會組織,建設豫劇演出、展示、傳習場所,開展豫劇演出展示、研究交流、傳承普及等活動。
根據《條例》,豫劇保護和發展的對象,包括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美學價值的豫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相關的實物、場所;豫劇代表性劇目、音樂、表演技藝、唱腔以及民俗、方言;與豫劇相關的樂器、服飾、化妝、道具等實物及其制作、使用技藝;與豫劇相關的歷史建筑、文獻檔案、影音資料等。
建立符合舞臺藝術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
在人才培養方面,《條例》指出,要加強豫劇人才培養,制定科學合理的人才規劃和培訓計劃,完善的人才培養、引進、管理、使用制度,加大對豫劇領軍人物、緊缺人才和后備人才的培育力度。加強對青年人才的培養和儲備,為演職人員提供就業技能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加強主創人員隊伍建設,注重扶持縣級以下基層文化機構創作人才。
支持藝術類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開設與豫劇藝術表演、藝術創作、藝術管理和技術保障等相關的專業,完善豫劇相關人才培養體系。
支持豫劇藝術表演團體和專業院校、科研機構合作,通過委托培養、短期培訓、合作辦學等形式開展人才培養,共建教學實踐基地和社會實踐基地。
《條例》明確,加強豫劇從業人員職稱評審管理,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豫劇專業技術人才,側重考查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任職年限要求。建立符合舞臺藝術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在職稱評定中重點考察藝術人才在藝術表演和劇目創作生產中體現的能力、業績,推行藝術創作作品與論文、專著等效評價,合理配置高級崗位中重要演職員比例。支持符合條件的優秀豫劇人才申報國家和省級人才計劃(項目)。
國有豫劇藝術表演團體應當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根據演出數量和質量,合理確定從業人員的收入分配和福利保障。
教育等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和支持開展豫劇進校園工作,將豫劇納入美育教育體系,因地制宜開展豫劇教育活動,有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豫劇研學等活動,支持建立豫劇傳承藝術特色學校。
鼓勵豫劇藝術表演團體與互聯網平臺合作
藝術的進步離不開創新發展,《條例》指出,提升豫劇藝術創作水平,完善豫劇創作演出評價機制。
加強藝術創作規劃,整理改編傳統劇目、新編古代戲劇目、創作現代戲劇目;加大劇目創作、表演形式、唱腔音樂、舞美設計等改革創新力度,創作、編排、演出適合不同演出條件、不同群體觀演需求、版本多樣化的優秀劇目。
鼓勵豫劇藝術表演團體結合市場需要,創作、編排體現中原文化的豫劇小型劇目,推動豫劇走出劇院,走進生活場景。鼓勵民間演出活動,奠定豫劇發展的社會基礎和活力。
《條例》提出,開通政府間合作等溝通協調渠道,不斷拓展豫劇流布范圍和演出市場,支持豫劇藝術表演團體開拓演出市場,開展駐場演出、巡回演出、展演匯演等演出活動。根據省外豫劇流布情況和市場需求,組織、協助豫劇演出團體到省外開拓演出市場、培育當地豫劇演出機構及演出人才。
鼓勵豫劇藝術表演團體加強與互聯網平臺合作,建設在線劇院、數字劇場,制作適合網絡觀演的豫劇劇目、動漫、影視劇和短視頻等優秀作品,提高網絡生產、傳播、營銷能力,培育發展網絡演播新業態。
鼓勵豫劇代表性傳承人、豫劇從業人員等制作視頻,利用信息共享交流網絡平臺和互聯網進行教學,宣傳、普及豫劇知識。
本報記者 袁帥

《鄭州晚報》版面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