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習期限最低不少于3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對留用見習人員數量占總見習人員數量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10月27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該廳和財政廳共同印發《河南省就業見習管理辦法》,對年輕就業者關心的見習問題予以明確。
見習期限最低不少于3個月
《辦法》所提到的見習人員,是指有見習意愿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見習人員不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原則上,見習人員只能參加一次見習。
根據要求,見習單位與見習人員之間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明確見習時間、見習崗位、基本生活費標準、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事項。見習期限最低不少于3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見習人員見習期間,與見習單位雙方不建立勞動關系,見習人員不屬于見習單位的在崗職工和從業人員。
見習單位要為見習人員購買意外傷害險
在見習開始前,見習單位要為見習人員購買覆蓋見習期限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待見習人員保險生效后組織見習人員上崗見習。
為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費,具體標準由見習單位參照本單位同類崗位勞動報酬的一定比例確定。基本生活費標準應在見習協議中載明,并按照此標準每月發放到見習人員的社保卡銀行賬戶內。
《辦法》中明確,不得安排見習人員在有毒有害或具有安全隱患的崗位見習,有職業衛生要求的要定期組織見習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見習單位不得以見習代替正常用工,不得以人事外包、勞務派遣、業務合作等方式將見習人員安排到其他單位工作。
這些情形下,見習單位資格將取消
根據《辦法》,就業見習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核實,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后,取消其就業見習單位資格:
連續12個月未開展見習活動;發生違法違規行為,影響見習工作正常開展;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騙取套取就業見習補貼;拒不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工作指導或監管;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年度組織見習人數占其見習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低于30%。
見習補貼為最低工資標準70%
根據《辦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實際完成見習人數和見習時間,按批次或按年度向見習單位支付見習補貼。
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其中對留用見習人員數量占總見習人員數量(不含實際見習時間不足3個月的非正常結束見習人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見習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適用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見習當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實際完成見習時間不足3個月的,不予支付見習補貼。見習時間滿3個月但未完成見習協議期限的,離崗當月不予支付見習補貼。
同時,鼓勵見習單位提前留用見習人員,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本報記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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