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到鄭州自貿區人民法院立案,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可以走調解途徑,沒想到短短一個月就拿到91萬元賠償款,不用開庭不用反復跑,省了太多心……”近日,在河南省銀行保險業糾紛調解中心,一起因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圓滿化解,受害人家屬拿到賠償款后特別表達了謝意。
2024年1月,位某駕駛小客車在道路下橋匝道口處與楊某發生碰撞,造成楊某當場死亡。經交警部門事故認定,位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楊某妻子等4名家屬向被告提出賠償請求,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處理喪葬事宜相關費用等共計99.51萬元。因雙方在賠償金額、責任承擔等方面存在較大分歧,協商無果后,楊某家屬將位某及保險公司起訴至鄭州自貿區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該案涉及交通事故賠償、保險理賠等專業問題,為高效化解矛盾,法院決定將案件委派給河南省銀行保險業糾紛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調解中心收到案件后,調解員發現該案存在多重焦點,一方面,受害人家屬因突然喪親情緒悲痛,對賠償金額期望較高;另一方面,位某已70歲,因負事故全部責任面臨刑事責任,希望能取得受害方諒解,減輕刑事處罰;此外,關于商業及交強險賠付部分,因新舊賠償標準不同,受害人家屬向保險公司訴求95萬元,與保險公司核算的金額存在差距。
針對這些焦點問題,調解中心在合法合理范圍內,仔細核查證據材料,剔除無證據支持的不合理損失項目,準確核算損失金額。經過反復溝通協調,肇事方同意墊付的5.5萬元不再申請退還,并另行支付3萬元作為補償,雙方達成諒解協議,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險范圍內賠付91萬元。至此,從受理到結案,僅用31天就圓滿解決了這起復雜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李慕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