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謝法院干警幫我們追回了欠款!”近日,一起擱置10余年的民間借貸糾紛未結執行案件,終于畫上圓滿句號,申請執行人發出了由衷的贊嘆。
這起民間借貸糾紛于2013年11月19日,在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鄭州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限期償還原告借款12萬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后,該公司始終拒不履行還款責任,原告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因涉案公司名下無任何可供執行財產,企業履行意愿薄弱、財產核查阻力重重,執行工作陷入停滯,終結本次執行。2025年9月,申請執行人向執行法官提供關鍵線索:該公司三名股東存在未足額出資情形。承辦法官核實線索后,指導申請人啟動追加被執行人程序,法院依法裁定追加三名股東為本案被執行人,案件恢復執行。
時隔10余年,本案產生利息數額較大,被追加股東對此存有爭議,雙方分歧致使執行工作再度停滯。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勝訴權益,執行專班梳理案件脈絡,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全域財產查控,對涉案股東適用拘留、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等多重懲戒措施。同時,執行法官多次約談三名股東,反復組織雙方開展協商調解,耐心勸導各方正視法律責任、主動履行給付義務。經執行團隊持續攻堅,一名股東主動籌措資金,分批履行17萬元案款,案件實現實質性化解。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秦世璞 魏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