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沖著店門口的“必吃榜”招牌進店吃飯,吃完飯才發現在App榜單頁上“查無此店”,墻上一排獎牌來路不明。對食客來說,這不是抽象的“品牌侵權”,而是一頓被騙的飯——錢花了、時間耗了、體驗也砸了,被一塊假獎牌實實在在地“騙”了一回。
為守護用戶十年信任,6月24日,在2026“必吃榜”十周年盛典上,大眾點評官宣升級“必吃榜打假”專項,并披露過往治理數據。2025年至今,平臺累計處理相關案例722例,涉及超1600家門店。其中平臺通過誠信扣分處罰325例,配合市場監管部門查處272例。
大眾點評星級榜單負責人趙妍在現場表示,隨著影響力擴大,仿冒獎牌等現象開始出現,下游商戶通過仿冒標識、虛假獎牌、誤導性宣傳等方式蹭榜單流量,上游工廠則“制假售假”。 未來,大眾點評將持續加大打假力度,綜合運用平臺處置、監管協同和司法追責等手段,更好地提升用戶體驗、保護上榜商家榮譽。

▲ 大眾點評星級榜單負責人 趙妍(攝影:王濤)
一墻“榮譽”營造“必吃餐廳”假象?三起“假榜”案件判賠超160萬
據大眾點評相關負責人透露,近期已有三起"假必吃榜"案件獲法院判決,從源頭制假工廠到品牌自制假物料再到終端商家使用,實現“假必吃榜”現象上下游全鏈條覆蓋。
其一是門頭或宣傳物料掛假標識。根據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判決,廣東某連鎖餐飲品牌總部統一設計大量仿冒“必吃榜”的標識和宣傳語物料,并下發給門店使用。一審法院認定相關行為構成混淆、虛假宣傳及引人誤解的不正當競爭,判令停止侵權,要求該品牌在大眾點評、美團平臺連續三十日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平臺150萬元。
其二是店內擺放成排假獎牌,制造“獲獎名店”假象。根據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廈門某商戶虛假宣傳“必吃榜”及其他平臺榮譽,在店內展示從違規渠道購買的假獎牌,誤導消費者進店。法院認定商戶存在侵權行為,判令停止侵權并賠償4.5萬元。
其三是獎牌本身來自上游制假鏈條。根據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浙江平陽一家工藝品廠曾生產仿冒平臺美食推薦標識,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加工器械、涉案電腦及數百個相關假冒標識。后續民事訴訟中,法院認定相關銷售方構成不正當競爭,涉及“必吃榜”的非法獲利1.5萬元,判賠12萬元。
暨南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研究員仲春認為,這三份判決涵蓋了國內餐飲行業知名榜單被侵權的多種形態。包括擅自使用假冒牌匾、批量定制銷售假冒獎牌,以及連鎖品牌在門店系統性擅自使用標識并試圖通過申請注冊商標將侵權合法化。手段各異,實際上都是通過攀附大眾點評“必吃榜”多年積累的信用評價體系,以獲取不當競爭優勢相關判決不僅維護了餐飲榜單的權益,也維護了餐飲行業公平競爭的底線。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則認為:“‘必吃榜’十年積淀的品牌公信力來之不易,大眾點評對假冒榜單侵權行為主動溯源、全鏈路追責,既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切實保護,也為守法經營的上榜商戶守住了公平競爭的底線,體現了平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擔當與決心。”
2025年,大眾點評還聯合張家界、廈門、南昌、泉州、三亞5個旅游城市重點景區的監管部門,累計對86家虛假違規宣傳商戶完成批量查處治理。
強化上榜餐廳全周期監控、嚴查刷評炒信,守護用戶十年信任
大眾點評數據顯示,10年間,大眾點評上有數億用戶寫下了15.5億條真實美食評價,是這數億用戶的真誠分享,讓一個人愿意因為一張榜,走進一座從沒去過的城市,坐進一家完全陌生的餐廳。
“十年來我們始終堅持以用戶真實評價為基礎,堅持不受商業干預、沒有人為提名。”美團副總裁、點評事業部總經理陶雪璇表示,“‘必吃榜’從來不是我們評出來的榜,是真實食客‘吃’出來的榜單。”
為守護十年用戶信任,除“必吃榜打假”專項外,2025年,“必吃榜”強化上榜餐廳全周期監控。“榜單不是終身制,上榜后如果體驗持續下滑、出現公信力問題,就會被淘汰。”趙妍介紹,2025年,有近40家上榜餐廳因為品質下降、公信力違規等原因下榜。
北京連續上榜10年商家日壇涮肉老板認為,榜單代表的真實食客評價、長期口碑沉淀,刷分炒作只能撐一時,長期走不遠。“能連續多年上榜,靠的是幾千條真實食客評價,顧客的嘴和體驗是騙不了人的。”
此前,大眾點評“必吃榜”還上線了全民有獎舉報通道,首次面向全體用戶開放“假必吃榜”長期舉報通道,讓每一位消費者都能為自己的“踩坑經歷”討個說法。
“必吃榜”的價值既來自真實用戶評價,也依賴長期、持續的治理維護。趙妍表示,未來,大眾點評將繼續圍繞商戶端虛假宣傳、獎牌制售鏈條和重點城市線下場景開展治理,配合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追溯源頭、壓實責任。同時,不斷完善評選標準、加大上榜商家全年品質監控力度,引入AI智能體輔助人工嚴查商家評價真實性,讓消費者因為信任作出的每一次選擇都有更明確的保障。
主策:張艾霞